各基层党委:
国庆、中秋两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刹住“四风”问题,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按照省纪委相关要求,现进一步重申以下纪律:
一是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等节礼;
二是严禁违规收送礼金礼品、购物卡;
三是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者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外出旅游、探亲访友、娱乐购物等活动;
四是严禁公款旅游或者用公款、内部接待场所安排、招待他人旅游;
五是严禁公款吃喝、接受下级或者管理服务对象宴请;
六是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或者利用培训中心、食堂等场所吃喝玩乐;
七是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八是严禁违规操办婚庆事宜,借机敛财。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增强政治敏锐性,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国庆、中秋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要通过加强宣传、开展警示教育、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及时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把禁令要求传达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干部,做到令行禁止。
学校将对发现的违纪问题从快从严从重处理,通过严实有力的行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良好的精神状态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中共哈尔滨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