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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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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廉洁过元旦、春节,进一步纠正“四风”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30     来源:     作者: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保证全校党员干部度过平安、愉快、纯洁、祥和的元旦、春节,按照省纪委的有关部署和学校党委的要求,现就廉洁过元旦、春节,进一步纠正“四风”工作通知如下:  

一、廉洁过两节,认真执行“八个严禁”

元旦、春节期间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期,节日期间能否风清气正,既是对每名党员干部党性和作风的重要考校,更是对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成效的重要检验。学校要求,全校党员干部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认真执行“八个严禁”, 即:严禁违规收送礼金礼品、“红包”和购物卡;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严禁借节假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使用公车和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外出旅游、探亲访友、娱乐购物等;严禁公款旅游或者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出行费用;严禁公款吃喝或者违规接受下级和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或者其他不向公众开放的场所;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二、纠正“四风”新表现,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组织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等活动要认真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和需求,力戒华而不实;安全生产检查要深入现场真查真看,力戒流于形式;各类团拜、联欢活动要节俭朴实,力戒铺张浪费;总结报告工作要实事求是,力戒空话套话;受理师生咨询、办理业务事项以及接待群众来访等工作,要真心热忱,力戒官腔官气或者推脱躲绕。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坚持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

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上级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两节期间,纪委将把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执纪监督的重点,紧盯“关键少数”,严肃处理违反“八个严禁”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对节假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纪律处分的,一律通报曝光。问题严重的,还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监督举报邮箱:hsdjjjcc@126.com

          中共哈尔滨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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