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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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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廉洁文化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9     来源:     作者: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九大和省委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化校园廉洁文化建设,充分依靠我校理论研究和专业及人才优势,学校决定继续在全校师生员工中开展以廉政理论研究、廉洁文化建设项目申报以及廉洁文化作品创作为主要内容的廉洁文化系列活动。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崇廉尚洁、奋发有为”为主题,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教育引导广大师生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懂规矩、守法纪、敢担当、有作为,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活动方式

学校通过设立专项的方式开展廉洁文化建设工作。共设立三个专项:面向全校师生员工设立廉洁文化作品创作专项,面向基层党委设立廉洁教育活动专项,面向全校干部教师设立廉政理论研究专项。对优秀项目进行资助。

(一)廉洁文化作品创作专项

面向全校教职工和在籍学生征集原创廉洁文化作品,按照教育部全国高校廉洁文化作品大赛的有关规定,征集作品的类型主要包括表演艺术类(歌舞类、语言类、戏曲类),绘画类(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以及各类综合性绘画等),书法摄影类(书法、摄影),艺术设计类(宣传招贴、篆刻、民间艺术、数码艺术、陶艺、纸艺等),网络新媒体类(微电影、动画和漫画)五大类。学校将对师生员工创作的作品进行评选,并向省级和国家级廉洁文化作品征集活动推荐优秀作品

对在全国、全省高校廉洁文化作品创作活动中获奖的单位,按照获奖的层次和数量,给予总额不超过2万元的资助。

(二)廉洁教育活动专项

面向基层党委设立廉洁教育活动专项,项目内容要求主题突出,感染力强;形式不限,廉洁文化作品展、廉洁文化作品诵读、演讲、歌曲、曲艺比赛等均可;年度拟评选廉洁教育活动示范项目10个,建设项目10活动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

对获评廉洁教育活动示范项目给予0.2万元的资助,对获评廉洁教育活动建设项目给予0.1万元资助。

(三)廉政理论研究专项

面向广大教师、党务和政工干部设立廉政理论研究专项,研究要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结合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实际,为从严管党治党实践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廉政理论研究成果以正式发表为准,对发表在ABC和省级刊物上的成果,分别给予0.3万元、0.2万元0.1万元和0.05万元的资助。对研究成果突出的作者参加有关学术交流活动予以一定资助。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重要内容,与本单位党建工作、思政教育工作、作风建设的紧密结合,通过廉洁文化建设促进作风建设。

2.认真组织。要紧密结合本单位从严治党、廉政建设、文化建设实际,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精心组织,形成具有本单位特色的廉洁文化建设体系。

3.遵守纪律。作品立意准确、格调高雅,体现文化的先进性,充满正能量。不得有抄袭、剽窃、盗版,对查实的违法违纪行为严肃处理。

中共哈尔滨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6月15日

 



单位地址:哈尔滨师范大学纪委办公室(哈尔滨利民经济开发区师大路1号行知楼112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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