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
为进一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建设,广泛开展以廉洁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廉洁文化活动,按照《关于开展廉洁文化系列活动的通知》(哈师大纪发[2018]2号)要求,面向各基层党委设立廉洁教育活动项目,现就项目申报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崇廉尚洁、奋发有为”。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报的项目要坚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推进高校廉政文化建设和廉洁教育工作。
2.申报的项目要主题突出,感染力强。各基层党委要精心设计、认真组织,鼓励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引导广大师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遵法崇廉明德,做廉洁从政、廉洁从教的典范。
3.项目申报以基层党委为单位,每个基层党委限报1项。
4.项目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
三、成果形式
形式不限,廉洁文化作品展览、展演,廉洁文化作品诵读、演讲、歌曲、曲艺比赛等均可。
四、评选与资助
1.学校将组织专家成立评选委员会,对申报的的项目进行评选,本年度拟评选廉洁教育活动示范项目10个,建设项目10个,
2.对验收合格的廉洁教育活动示范项目给予0.2万元资助,验收合格的廉洁教育活动建设项目给予0.1万元资助。
五、检查验收
2018年11月底前,学校将对各项目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采用实地检查、听取汇报、查阅材料等方式。
六、材料报送
以基层党委为单位,于6月30日前将“廉洁教育活动项目申报表”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纪检监察处,同时提交电子版。
联 系 人:李卿博
地 址:行知楼1127 室
联系电话:88060767
电子邮箱:hsdliqingbo@163.com
附:哈尔滨师范大学“廉洁教育活动项目申报表”
中共哈尔滨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