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
2021年五一、端午将至,为做好“两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问题,除陋习、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根据省纪委监委和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有关通知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九项规定。各基层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谋划安排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严明纪律要求。各基层党委书记要自觉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带头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切实将作风建设抓在手上、放在心上。纪检委员要主动作为,扛起责任,发挥好监督作用,协助党委落实好教育管理及监督责任。
二、要严守纪律,严明规矩要求。节日期间,全校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严守节日廉洁关,守住行为底线,坚决做到: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放津补贴和福利;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严禁违反师德师风规定要求损害学生利益;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者其他不向公众开放的场所;严禁借节日之机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拉票贿选;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值班脱岗漏岗、餐饮浪费、搞封建迷信活动或参与吸毒、赌博、酒驾等违法行为。
三、要精准执纪,严肃追责问责。对违反规定、顶风违纪行为和现象,特别是“四风”隐形变异问题,一经发现,学校纪委将严肃处理,对节日期间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群众反映和媒体网络舆情,迅速核查处置,并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监督举报电话:0451-88060920
监督举报邮箱:hsdjjjcc@126.com
中共哈尔滨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