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届毕业生即将离校,为确保毕业生平稳离校,同时为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杜绝教育“微腐败”问题发生,在认真贯彻执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基础上,现作如下提示:
一、严禁私自组织或参加各种形式的“谢师宴”“毕业宴”;
二、严禁参加由学生或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
三、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赠送的各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不得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四、严禁向学生摊派与毕业纪念有关的任何费用;
五、严禁违反学校有关学籍、评先评优等管理规定,突击办理不符合原则和规定的事宜;
六、严禁借办理毕业手续之机,收取学生钱物。
中共哈尔滨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