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省纪委办公厅《关于采集2022年度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2022年度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信息采集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
按照省纪委要求,本年度廉政档案主要采集现职处级(含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信息。
二、采集内容
廉政档案信息采集领导干部个人基本情况、《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所列报告事项、履职和廉洁自律情况等三个方面30项内容。
三、采集时间
2023年9月1日至12日。
四、采集方式
2022年度廉政档案信息仍采用电子化方式填报,通过登录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www.hljjjjc.gov.cn),在网站右侧悬浮窗“廉政档案”中下载相应的安装包,根据电脑版本(Windows或麒麟),解压密码为“123123”,安装后按要求逐项填报。
1.填报人员要自行安装廉政档案信息采集安装包,认真参照填报说明采集廉政档案信息。安装及信息填报过程中,要确保电脑连接互联网。
2.填报前,客户端会提示阅读“填报须知”。2022年度新提职的正处级和副处级领导干部属于“首次填报”,按廉政档案内容逐条进行填报即可。其他领导干部属“再次填报”,可导入上一年数据包,生成个人信息表后,逐项进行核对,对变化项修改,确认保存。
3.个人廉政档案信息全部填写完毕后,打印出纸质版廉政档案,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同时生成廉政档案压缩包(提示:不可修改自动生成的文件名,廉政档案压缩包本人要自行备份,下一年度再次填报时要用到)。
4.几种特殊情况填报方式:
①校级领导干部在填报第1-1项“个人基本情况”中的“干部类别”栏目均选填“省管干部”;处级干部在填报第1-1项“个人基本情况”中的“干部类别”栏目均选填“其他”;“职级”选填“无”“班子成员”“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栏目均选填“否”,是学校党委委员或学校纪委委员的,均在第25项“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中说明。
②在第1-4项工作简历中“职级”栏目均选填“无”。
③在第1-5项“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中,对已经去世的亲属,如不掌握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的,可不在此项填写,需在第25项“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中说明姓名、关系、去世时间等情况。
④未提到的“其他金融类产品需填到25项,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此类事项截止时间以填报组织部门个人事项的个人事项数据为准,未填报组织部门个人事项的以填此表前一天为准。
五、有关要求
1.上报内容:填报完成后需要上交的有“两档一包”共三项材料。其中“两档”是指单面打印出的纸质版廉政档案一份(需本人签字确认,并在材料左侧装订二枚订书钉)、带本人签字的廉政档案PDF电子版一份;“一包”是指填写完毕后生成的电子版廉政档案压缩包。
2.上报方式:①领导干部将签字后的纸质版廉政档案装在工作人员统一准备的档案袋中,工作人员查验无误后,由本人现场密封;②领导干部将廉政档案带本人签字的PDF电子版及压缩包存于U盘中,现场拷贝到工作人员电脑中,U盘返还个人,严禁通过互联网传输。
3.上报时间及地点:9月13、14日,江北校区行知楼1129室;9月15日(上午8:30—11:00),江南校区艺术大厦一楼大厅 联系人:曹蕾蕾 88060920、 15045001166
4.填报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咨询学校纪委工作人员曹蕾蕾。涉及因私护照信息的利用小程序“国家移民管理局”查询。
5.各基层党委书记、直属机关各部门及教辅单位负责人要作为第一责任人,及时传达布置和督促落实信息采集工作,确保按照时间和质量要求完成此项工作。
6.填报人员要严格按照内容要求如实填报,省纪委监委将对信息采集情况进行核查,对迟报、错报、漏报、瞒报的,予以追究责任。
7.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采集工作的,需本人写出情况说明,写清原因和预计能完成信息采集的时限,经本人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以照片的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hsdcll@126.com。
纪委办公室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