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
为进一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建设,按照《关于开展廉洁文化系列活动的通知》(哈师大纪发[2018]2号),继续面向各基层党委设立廉洁教育活动项目,现就项目建设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守初心、知敬畏、扬正气、担使命”为主题,全面加强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廉洁教育。
二、项目要求
1.申报的项目坚持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推进高校师生廉洁教育和校园廉政文化建设,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供坚强政治保证、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2.申报的项目要主题突出,感染力强。项目形式不限,廉洁文化作品创作、表演、展览,廉洁文化作品诵读、演讲比赛等均可。项目设计要突出群众性,提高参与度,重点以党员干部和广大教职工为主,重点突出教育效果,力戒形式主义。
3.项目开展过程中举办具有典型性的大型教育活动,须提前向学校纪委办公室报告。要注意文字、图片、影音等资料的整理,并及时进行宣传报道,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
三、评选与资助
1.项目分为廉洁教育活动示范项目、建设项目两类。
2.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选,并依据评选后的项目类别分别给予资助。
3.项目资助经费主要用于项目开展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制作、条幅、展板、海报等符合财务报销要求的费用支出。
四、检查验收
1.项目建设结束后,向学校申请结项验收,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廉洁教育活动项目总结验收报告书》(附件2),并提供文字、新闻报道、海报、照片、视频等相关佐证材料。
2.学校采用实地检查、听取汇报、查阅材料等方式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
3.项目周期自申报之日起至2020年12月11日结束。
五、材料报送
请于10月9日前将《廉洁教育活动项目申报表》(附件1)及项目设计初步方案报送至学校纪委办公室,同时提交电子版。项目方案可根据项目需要适时调整,以检查验收结果为准。
联系人:李卿博
地 址:行知楼1127 室
联系电话:88060767
电子邮箱:hsdliqingbo@163.com
附件:
1.哈尔滨师范大学廉洁教育活动项目申报表
2.哈尔滨师范大学廉洁教育活动项目总结验收报告书
中共哈尔滨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