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
为进一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建设,广泛开展以廉洁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廉洁文化活动,倡导清风正气的校园风尚,按照《关于开展廉洁文化系列活动的通知》(哈师大纪发[2018]2号),继续面向各基层党委设立廉洁教育活动项目,现就项目建设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守底线、明红线,守初心、促廉洁”为主题,全面加强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廉洁教育。
二、申报要求
1.申报的项目要坚持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推进高校廉政文化建设和廉洁教育工作,办人民满意教育。
2.申报的项目要突出政治性、思想性,主题鲜明,感染力强,预期教育效果好。各基层党委要把廉洁教育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精心设计、认真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和广大教师忠诚干净担当、遵法崇廉尚德,做廉洁从政、廉洁从教的典范。
3.项目申报以基层党委为单位,每个基层党委均须申报,申报时填写《廉洁教育活动项目申报表》(附件1),撰写项目设计初步方案。
4.项目周期自申报之日起至2019年11月末。
三、项目要求
1.项目形式不限,廉洁文化作品创作、表演、展览,廉洁文化作品诵读、演讲比赛等均可。
2.项目设计要突出群众性,提高参与度,重点以党员干部和广大教职工为主,重点突出教育效果,力戒形式主义。
3.项目建设过程中举办具有典型性的大型教育活动,须提前向学校纪检监察处报告。
4.项目开展过程中要注意文字、图片、影音等资料的整理,并及时进行宣传报道,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
四、检查验收
1.项目建设结束后,可向学校申请结项验收,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廉洁教育活动项目总结验收报告书》(附件2),并提供文字、新闻报道、海报、照片、视频等相关佐证材料。
2.学校采用实地检查、听取汇报、查阅材料等方式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合格的予以资助。
五、评选资助
1.学校将成立评选组,对验收合格的项目进行评比,按照评比结果确定资助比例。评比重点关注干部职工的参与度和实际教育效果等方面。
2.项目资助经费主要用于项目开展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制作、条幅、展板、海报等符合财务报销要求的费用支出。
六、材料报送
请于4月15日前将《廉洁教育活动项目申报表》及项目设计初步方案报送至纪检监察处,同时提交电子版。项目方案可根据建设需要适时调整,以检查验收结果为准。
联系人:李卿博
地 址:行知楼1127室
联系电话:88060767
电子邮箱:hsdliqingbo@163.com
附件:
1.哈尔滨师范大学廉洁教育活动项目申报表
2.哈尔滨师范大学廉洁教育活动项目总结验收报告书
中共哈尔滨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