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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廉说纪(10)‖ 人民检察院不起诉或人民法院定罪免刑的党员还需要处分吗?
发布时间:2017-11-06     来源:     作者: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党员犯罪,被单处罚金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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