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差旅费管理规定,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时,对是否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和交通车辆的情况应主动、如实申报。没有接待单位或不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交通工具的,伙食和交通补助费按出差自然天数实行定额包干。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和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应主动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和交通费,没有交纳的,财务报销时将不再给予伙食费和交通费补助。出差人员不得将有关票据按公务出差予以报销,重复获得利益。重复报销差旅费实质是违反财经纪律,骗取公共财产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要追究纪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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