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官要官”扰乱干部选拔任用的正常秩序,破坏整个选人用人的公信度,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特别是“跑官要官”之中的腐败往往成为其他腐败问题的源头,形成恶性循环,加剧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我们党历来严厉禁止“跑官要官”。但是,我们党也不禁止党员向组织反映个人的意愿,党员干部可以通过正常渠道、途径、方式,向组织上反映个人意愿、推荐干部人选。因此,向领导自我推荐违规不违规,则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每一个党员干部都应当踏实干事,相信组织,不要迷信潜规则,去跑官要官,到头来只怕还要丢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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